網頁
(移至...)
財稅新訊
服務項目
關於佑德
聯絡方式
▼
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個人所得-收付實現原則之例外
›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77號解釋: 個人所得之課稅年度,以實際取得的日期為準 。也就是個人年度綜和所得稅之課徵,僅以已實現之所得為限,不問該所得發生原因是否在取得所得年度。
2010年8月30日 星期一
公司列報薪資支出,應以與公司經營業務有關
›
未在公司任職之員工且非屬執行業務之股東,不符合列報薪資支出之要件,公司列報其薪資支出,係屬與業務無關之費用,將被國稅局剔除補稅。
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貿易商外銷損失列報之方式
›
台灣進出口貿易頻繁, 公司將商品銷售至國外,可能因為解除或變更買賣契約或運輸途中發生災害,導致銷售貨品之損失或發生減少收入等情形,公司可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之1的規定列報外銷損失,公司應提供資料如下: 1. 買賣契約書 (應有購貨條件及損失歸屬之 規定)。 2...
‹
›
首頁
查看網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