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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個人因借名登記契約取得返還土地權利移轉之請求權,應依規定課徵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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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他人共同出資購買土地,卻將土地約定登記於他人名下,嗣後土地經徵收,取得徵收補償費給付請求權,並無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之適用。 高雄市國稅局舉例,該轄納稅義務人甲君在68年間與乙君、丙君及丁君等四人,共同出資購買數筆土地,並口頭約定登記於乙君及丙君名下...
工地之工務所或接待中心是否需辦理營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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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公司與所推出之建築工地在同一縣市稽徵機關轄區內,其於工地設立之工程場所或接待中心,如有銷售行為者,應由建設公司依法報繳營業稅。 建設公司與所推出之建築工地不在同一縣市稽徵機關轄區內,其於工地設立之工程場所或接待中心,如有銷售行為者,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但同一縣市...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列報非屬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費,不得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中列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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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 17 條規定保險費之列舉扣除額: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 24,000 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國稅局案例:邱君 97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配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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