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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營利事業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核辦法」第4條第2項有關營利事業之關係人負債免納入關係人負債範圍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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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營利事業大量利用關係人借款替代股權投資列報利息費用獲取不當租稅利益,100年1月26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43條之2反自有資本稀釋課稅制度並自100年度施行。同年6月22日財政部依同條第3項授權規定發布「營利事業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核辦法」(以下簡稱查核...
加盟金應開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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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以開放加盟的方式擴展客源、提升知名度,因未諳法令規定或取巧,於提供各項加盟服務或原物料時,漏未開立統一發票,嗣後遭國稅局補稅,並處以罰鍰。 國稅局案例:營業人平均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即應使用統一發票,因此 加盟主收取之加盟金、裝潢費、招牌費、開店指導費、原物料費等各項相...
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惡意取得不實發票充作進項憑證者,無盈虧互抵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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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依所得稅法第39條但書規定,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故公司欲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有關盈虧互抵的規定,其先決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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