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之進項稅額是否可扣抵銷項稅額,彙總說明如下:
一、租賃業購買乘人小汽車,以融資租賃方式租予他人使用時,租賃業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至承租人給予租賃業乘人小汽車之租金、利息及手續費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營業人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營業稅法第19條訂有明文,有關融資租賃承租人實際上仍係分期付款買賣性質,仍屬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其進項稅額,依上開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至經營融資租賃之營業人其購進乘人小汽車係供出租或融資租賃使用尚非自用,故其進項稅額可扣抵銷項稅額。
二、營業人租用汽車載運員工上下班,係屬購買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之勞務,其有關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三、營業人因業務需要而租用乘人小汽車,如查明非屬上述融資租賃,其支付之進項稅額應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四、營業人購置九人座客貨兩用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係規定自用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九人座客貨兩用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稅法尚無不准扣抵之規定。
五、汽車經銷商購置9人座以下乘人小汽車供試車活動使用,核屬與其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並取得稅法規定之憑證者,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該乘人小客車嗣後轉供自用或無償移轉他人所有,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辦理。(99/10/26 台財稅字第09900404670號)
六、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小客車租賃業,購買供出租使用之乘人小汽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可扣抵其銷項稅額。小客車租賃業所領之小客車號牌,依公路法規定在公路汽車運輸分類上係屬營業汽車之一種,並非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自用乘人小汽車,其支付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如有溢付稅額可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辦理留抵或退稅。
七、營業人因營業上之需要,所支付乘人小汽車之修理費、加油費,其進項稅額既非屬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範圍,應准其扣抵銷項稅額。
八、保全公司購買九人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供其保全人員巡邏偵防使用,核屬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所稱之自用乘人小汽車,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如何認定「自用小客車」:
實務上是以行車執照上所記載之用途為主,如行車執照上登載為「自用小客車」,其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則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資料來源:摘錄自台北市國稅局新聞稿)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員工之生日禮品、康樂活動等費用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營業人支付員工康樂活動、 員工旅行費用、生日禮品、員工因公受傷之慰勞品、 員工婚喪喜慶之禮品, 均屬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 務,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如下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
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五、自用乘人小汽車。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如下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
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五、自用乘人小汽車。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加班費之計算
加班費 免稅/應稅之計算
班之免稅應稅計算表 | |||
加班日 | 平日 | 國定假日、例假日 | 天災(颱風天)、事變 |
每日免稅時數 | 4 | 8 | 不限 |
每日加班時數應計入每月總時數 | V | 超過8小時以上才需計入 | 不必計入 |
免稅加班費上限(超過需列入薪資計算) | 前2小時*1.33 後2小時*1.67 | 不逾時薪之2倍 | 不逾時薪之2倍 |
全月合計加班免稅總時數 | 46 | 46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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