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德會計師事務所歡迎您!
有任何需要諮詢跟幫助的地方嗎? 歡迎直接透過[聯絡方式],聯絡我們喔!
您也可以直接來拜訪本所,讓本所提供您最專業的服務,事務所的地址為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04-2號3F!

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營利事業政治獻金捐贈規定整理

    五都選舉剛剛落寞,茲將營利事業捐贈政治獻金之相關規定彙整如下:

() 依政治獻金法第7條規定,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依政治獻金法第19條規定,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得列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並應取得依監察院所定格式開立之受贈收據。捐贈政黨、政治團體部分,該受贈政黨、政治團體得票率須達百分之二,例如對政黨之捐贈,政黨於該年度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推薦候選人之得票率,均未達百分之二,不得認列捐贈費用。該年度未辦理選舉者,以上次選舉之得票率為準,97年度立委選舉平均得票率達2﹪之政黨有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新黨、台灣團結聯盟及無黨籍團結聯盟,只有對這5個政黨的捐贈,才可列報政黨捐贈費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